近期,海关总署陆续收到多个国家或地区关于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通报,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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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加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规定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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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但仍被国外检出活体有害生物。
近日,在航贸圈流传这样一条信息:所有出境货物的木质包装都要加施IPPC标识。海关总署最近并未发布上述通知,但是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发布《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及后续几次对该管理办法的修订版可知,国家对木质货物及包装一直有熏蒸的相关要求。只是目前海关内部执行该管理办法,并已经有出口企业遇到查验并要求按该说明操作。 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近期,海关总署陆续收到多个国家或地区关于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通报,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未加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规定的标识; 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但仍被国外检出活体有害生物。 为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本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避免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根据《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 二、各海关对出境货物进行查验时,一并对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 事实上,国家对木质货物及包装一直有熏蒸的相关要求,只不过以前熏蒸是商检管,查验又是海关管,所以一直以来监管部门对出口木质包装熏蒸一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随着关检开始融合,加上海外国家投诉增多,这方面的要求未来将越来越严格! 友 情 提 醒 在使用木包装箱承载设备出口时,首先应该清楚了解出口对象国家对于木箱的标准,再合理的设计符合出口对象国家的标准的木箱,同时要密切关注货物出口后的通关等信息,保障出口贸易顺利进行。 对我国出口的出口木箱包装物进行熏蒸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否则要么到港补办熏蒸,要么销毁货物)。 【免责声明】如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