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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新规:逃避纳税的非法车辆所有者将被处以车辆价值70%的罚款!
来源:老挝中国总商会 / 2018-07-06

 

 

老挝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宋迪6月27日签署了一份有关解决非法进口车辆事宜的通知。根据通知,非法摩托车和汽车(发动机小于250cc)的所有者须上报当局并缴纳税款,并需配合当局对其机动车辆来源进行调查,依据关税法第89条来解决所有这些案件。

 

打算逃避纳税义务的非法摩托车和汽车(发动机小于250cc)的所有者,一旦发现,当局将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对其处以车辆价值70%的罚款。如果车主不同意或无法履行纳税义务,其车辆将被依法没收。

 

老挝财政部已委托海关部门计算各种车辆所有者应缴纳的税费和关税。2015年生产的车辆将根据当年设定的费率缴纳税费,而2016年及之后生产的车辆将根据这些汽车的实际成本缴纳税费。

 

老挝财政部已敦促海关部门和省财政厅执行和监督该通知的执行情况,确保税费征收有序进行并纳入国家预算。

 

事实上,老挝政府计划在2017年12月前解决非法车辆问题,鼓励那些非法汽车和卡车的所有者向国家缴纳税款或关税,从而使车辆合法化。然而,非法车辆所有者认为征税过高,并没有多少人出面缴税。他们将继续与当局谈判以期降低税收。

 

截至今年早些时候,包括汽车和摩托车在内的11,030辆车的所有者已出面缴纳关税、税款和罚款,总额超过1777亿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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