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万象4月2日电(记者 章建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老挝科技部2日在老挝首都万象签署首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老挝将认可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
当天,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老挝国家科技委员会主席、科技部副部长洪潘·因塔拉在万象举行会议,就建立和开拓中老知识产权双边合作展开了深入交流和讨论,并在会后签署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老挝科技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该谅解备忘录,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委员、老挝科技部部长、老挝国家科学院院长波万坎·冯达拉参加了签署仪式。
申长雨在仪式上指出,中老双方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审查员培训等领域已开展多项合作并取得一定成果,双方一致同意将全面加强和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与交流,正式建立双边合作关系。中老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是中老知识产权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双方在政策交流、审查业务合作、人才培养、专利信息交换及自动化系统等领域合作的开展指引方向。特别是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体现了老方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质量的高度认可和中老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高度互信。相信通过中老知识产权合作关系的正式建立,中老双方将进一步增进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互信和交流,共同推动两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两国的科技创新和经贸往来做出贡献。
洪潘表示,中老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是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合作的首份重要框架性协议,特别是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体现了双方对中老知识产权合作关系的高度重视。希望在该谅解备忘录的指引下,两局在知识产权领域展开更为深入广泛的交流与沟通,特别希望中方能够加强对老挝知识产权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从而推动两国知识产权体系的发展,为两国经贸发展和科技交流贡献力量。(完) (摄影:刘艾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