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磨憨口岸八号路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公告
磨憨口岸八号路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公告
来源: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23-08-29

为缓解磨憨口岸车辆拥堵问题,2023年4月19日,合作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部分道路禁止停放机动车的通告》,通告要求东盟大道全路段(停车泊位外)、新国门货运通道路段等主干道禁止停放机动车,并在八号路尽头平整土地设立临时停车区域,用于等候出境车辆的临时停放。在智汇磨憨出境排号系统的引导下,八号路临时停车场的启用有效缓解了口岸拥堵情况,并沿用至今。

2023年8月4日我公司就磨憨八号路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公开举行听证会,参会代表对收费方案一致认可。综上所述,我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1日0时起磨憨八号路临时停车场正式收费,现将磨憨口岸八号路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费范围

磨憨口岸八号路临时停车场

二、收费时间

临时停车时间为 8:00 — 24:00;过夜停放时间为 00:00 — 8:00。

三、收费标准

单位:元、次、辆

车辆类型
收费标准
小型客车(11座以下)

免费

货车(不区分车型)

临时停车  25元/次/辆
过夜加收  10元/次/辆

四、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

1.临时停车15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免收停车费。
3.新能源汽车每天一次免收2小时停车服务费。
4.临时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需遵循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和货场管理秩序,不得生火做饭,不得随意倾倒垃圾。

五、执行时间

2023年4月19日—8月31日为宣传引导试运营期,2023年9月1日0时正式收费管理。

 

 

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9日
 




来源: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声明:若有侵权请在下方留言,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 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有部分内容、图片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媒体、公司 、企业或个人等知识产权,请在公众号留言,联系我们删除,本公众平台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验证码: captcha
©2016-2017 西双版纳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滇ICP备16004840号
营业执照公示

滇公网安备 53282302000016号


操作说明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