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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香蕉出口中国官方规定出台
来源:老挝快讯 / 2017-12-14

 

近日,关于老挝商品蕉出口中国的会议在老挝南塔省召开。会议由南塔省农林厅副厅长平阁·塔拉辛主持,中央农林部香蕉种植司副司长奔蒋·贡奔雅西,中国云南动植物卫生检疫局有关代表,以及南塔省、波乔省和乌多姆赛省香蕉种植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通过老中双方的协商决定,出口中国的香蕉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必须是开花后10至11周且在采摘时尚未熟透的香蕉,香蕉如果熟透均不可输往中国;必须符合中国植物卫生检疫规定,不可携带任何危险性病毒入境中国;在运输时不可携带根茎枝芽、叶、泥土;必须按照中方的规定输往指定的地点。

香蕉在输往中国之前,必须首先通过老方的检验,老方应该严格把控香蕉的种植环境,使用的化肥和农药,以及香蕉的包装地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执行管理,控制好香蕉的成熟程度,确保安全卫生,一旦发现其化学成分超标,中方将不允许香蕉入境中国。

此次会议,为老挝香蕉出口奠定了基础,划定了明确的标准,将为香蕉出口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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