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居)留境外的中国籍人员
登记备案的通告
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境外国人通过正常渠道有序回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请在境外的中国公民欲回国务必提前登记报备,现通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对象
有回国意向停(居)留境外的中国籍人员。
二、登记备案的方式
此次备案登记采用网上登记,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登记。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倍増,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境外欲回国中国籍人员不要轻信不法分子、商贩及不正当的中介机构可以引带回国谎言,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对提前登记报备的人员,在接到老挝公安移交信息后,提前安排回国事宜;对登记报备后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回国的被督促回国自首人员,我们将视情况与被督促回国自首人员户籍地警方沟通,协调督促回国自首时限。请坚信祖国欢迎您回家,但请您通过合法手续从正规渠道入境,严禁以偷渡的方式回国,一经查获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691—8122983
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边境管控组
2021年7月23日
来源︱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边境管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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