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老挝总理府下达第524号《关于2020年5月4日~17日期间继续实施防控、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措施》通知。
总理府谨通知,由于新冠病毒在世界多国持续扩散,未来情况仍然不明。对于老挝,在过去的一个月内,严格执行了2020年3月29日下达的总理令以及防疫工作组及有关部门的各项政令,老挝迅速控制了新冠病毒的传播,没有新增病例,治愈近一半感染者,老挝的防疫措施也赢得了各大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的高度赞赏。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放松警惕,接下来我们仍然面临再次传播的风险,并且病毒变异也是棘手难题。同时,新冠病毒还将继续威胁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国家稳定。在新阶段,我们仍然要继续严格实施防疫措施,使国民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逐渐为恢复人民日常生活创造条件,使社会更加和谐、有序、安全,国家稳定。
根据防疫特工组的报告,政府就接下来的防疫工作做出了以下决定和指示:
1.令各部门、中央直属机构、各层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公务员、军队、警察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在跟踪、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中时,保持高度的责任,一切以防疫工作优先,防疫如战事。
2.令人民群众、公务员、军队、警察、企业家、现居老挝的侨民及外国人,继续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如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勤用洗手液洗手、戴好口罩、测量体温,以及根据防疫特工组的指示,做好地点清理卫生工作。
3.令防疫特工组、各层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向大众宣传普及关于新冠病毒的危害和相关预防措施。宣传方式要简单易懂,同时要做好辟谣工作。
4.同意放松某些措施的执行力度,以减轻对社会经济的不良影响,逐渐让人民日常生活恢复正常化创造良好条件,但必须遵循防疫措施,如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勤用洗手液洗手、戴好口罩、测量体温,以及根据防疫特工组的指示,做好地点清理卫生工作。
减少管控的事项有:
4.1 允许政府、企业办公部门开放营业,允许公务员正常上班工作,但必须遵循防疫措施。如果办公部门有条件线上远程作业,则也鼓励继续如此。
4.2 允许人民群众、公务员、军队、警察、企业家、现居老挝的侨民及外国人离开家门外出,以及允许根据需要进行省内出行,但必须严格遵循防疫措施。
4.3 正式允许万象市及各省内部的培训及会议活动,但参加者必须做到,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勤用洗手液洗手、戴好口罩、测量体温,以及根据防疫特工组的指示,做好地点清理卫生工作。
4.4 允许无接触的体育锻炼活动,如跑步、散步、骑自行车、高尔夫球等,但必须严格遵循防疫措施。
4.5:同意各商铺及小型工厂(如:饭店、熟食店、各商品零售/批发店、理发店、美容店、菜市、商贸中心、超市、咖啡店、修车店、洗车店、纯净水厂、冰块生产工厂)在符合卫生要求及政府规定的复工的前提下进行有序复工。
4.6:同意各大型工厂在符合卫生要求及031号政府令的规定下进行有序复工。并责成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管委会委派专家组成督查小组对复工的大型工厂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至于地方的大型工厂则交由地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管委会组织督查小组进行检查。
4.7:由教育部、国防部、公安部共同就学校复课一事进行准备工作,同意5月18日首先对毕业年级,即:小学五年级、中学四年级及七年级,以及各警校、国防院校进行复课。复课的学校要求依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管委会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为学生洗手液/香皂及洗手池,要求学生使用洁净的水及洗手液/香皂对手部进行清洁,学生之间必须保持1米的社交距离。至于其他年级及大学、学院继续关闭直至新政策出台。
4.8:同意外国劳工及留学生返国,至于需要出国务工\学习的老籍人士则需根据目标国家的具体政策有序出国。
5、同意继续执行3月29号颁布的总理6号令的部分政策:
5.1:若无必须原因,禁止个人跨省活动。必须原因具体如下:公务、学生、商人、患病、死亡、商品运输、运送病人。
5.2:继续关闭各娱乐场所。如:酒吧、电影院、KTV、按摩店、夜市、健身房,禁止多人近距离接触的体育运动的体育(足球、篮球、排球、马拉松、铁球、羽毛球、拳击),禁止超过10人参加、距离不到1米的任何形式的体育比赛。
5.3:禁止举办超过10人聚集,无法保证卫生安全的大型活动。
5.4:继续关闭各地方及国际口岸,只接受疫情期间专项管委会许可入境的人员及货物运输车进入老挝。
5.5:疫情期间暂停签发任何形式的入境签证,医疗专家入境签证、公务签证及在老重要工程工作的外国劳工除外,且依据4月24日总理办公室发布的第507号文件,所有入境老挝的外籍人员都需进行核酸检测及在官方指定地点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
6、具体执行细则:
6.1:上述放缓政策仅为暂行条例,若再次出现新增病例报告则将继续按照原先的封闭政策继续执行。
6.2:交由各部、各单位、各地方政府对各地方继续进行严格的管控,严格落实上诉规定。
6.3:交由各部及各地方政府对对各地方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防新增病例产生。
6.4:由国防力量、公安干警、疫情专项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对社会问题进行排查,维护国家和平安定,本文中规定的上述内容,也交由国防部、公安部及各相关进行监督。
6.5:上述规定将于2020年5月4日-5月17日执行,具体实际情况将根据当时疫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请知悉。
总理
通伦·西苏里
(签章)